市港口物流发展中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港口物流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港口物流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有关港口物流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港口及物流发展战略、中长期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指导全市港口及物流产业科学发展,拟订全市港口及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政府对港口物流企业(园区)的奖补审核及兑现工作。
(三)统筹指导港口物流项目建设、运行维护,统筹协调推进现代港口城市建设,组织推进全市水运港、航空港、公路港、铁路港“四港”一体化建设及行业重大项目。
(四)统筹推进全市多式联运工作,积极参与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构建全市大港口、大物流体系,协调推进铁路、公路、航运、港口及多式联运物流通道的开通工作及平台建设。
(五)负责对市级立项及对上报省、部立项的港口、物流项目提出规划符合性意见。
(六)负责行业市场的培育工作,引导港口物流企业(园区)申报国家A级资质、示范企业、规上企业等工作,推进传统的港口物流企业向现代转型升级,指导并帮助港口物流企业开展对外合作和开拓市场。
(七)负责港口物流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港口物流业人才智库建设,组织实施港口物流业课题研究及对外交流,负责行业相关协会的组织协调。
(八)负责全市港口物流行业协调服务、信息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多式联运物流公共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及运行管理。
(九)指导并推广全市港口物流行业及相关运输设备、运营管理标准化、智能化和绿色发展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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